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P2P新聞.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P2P新聞. Show all posts

16/05/2014

[轉貼]趨勢:網路報稅勿用XP電腦、慎防P2P軟體

5月報稅季節又來臨,趨勢科技建議網路報稅使用者,在報稅前先移除電腦內可疑軟體、P2P軟體,進行系統掃毒,同時應避免使用公共電腦、Windows XP,報稅後要記得移除電腦內報稅資料。
財政部統計,國人使用網路報稅比例已達76%,而趨勢科技調查,平均一台電腦內有29隻間諜軟體,且報稅期間詐騙手法不絕,詐騙集團或駭客會以國稅局、財政部名義發送電子郵件,以釣魚手法取得報稅者個資。
趨勢科技資深技術顧問簡勝財表示,不少民眾習慣使用P2P軟體下載影音內容,但這些軟體內的惡意程式可能竊取用戶電腦內的報稅資料;詐騙集團也會購買「網路報稅」、「所得稅申報」等關鍵字廣告,藉此植入惡意程式到用戶電腦中,竊取帳密等資料。
詐騙集團也可能假冒國稅局、財政部名義,寄發電子郵件提供連結網址,誘騙民眾輸入身份證字號、銀行帳密資料,這些都是網路釣魚的慣用手法。
趨勢建議網路報稅用戶在前、中、後採取安全措施保護資料安全。
報稅前先以安全軟體為電腦掃毒,並移除P2P軟體、刪除木馬、感染檔案,以免報稅資料被竊。另外,民眾習慣在網路上查詢報稅節稅資訊,可能因此誤入釣魚網頁被植入鍵盤側錄程式或間諜軟體,建議使用具網頁信評譽評等的安全軟體。
報稅時應避免使用微軟已停止支援的Windows XP電腦,也不要使用公共場所的電腦報稅,使用能跨平台、裝置提供保護的安全軟體。
報稅後最好將報稅資料備份到可攜式儲存裝置,將電腦內的資料刪除,不要相信以國稅局退稅通知為名義的電子郵件,也不要點入信件內的連結,使用具郵件掃描功能的安全軟體掃描郵件。

引用來源:http://www.ithome.com.tw/news/87356

08/03/2013

有沒有使用台灣大寬頻來跑 P2P 的網友

參考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507&t=3241736

引用如下:
朋友家在淡水想用紅樹林的台灣大寬頻 換成 12M/3M 的那個方案
我幫她查了一下文章 發現好像會擋 P2P
打去客服問也真的是好像會擋
在這裡想請教一下有使用台灣大寬頻的網友
有沒有人拿來跑 PT
被擋的情況大概是怎麼樣...



01/03/2013

日本警察廳首次大規模取締P2P非法下載

遭逮捕的民眾幾乎全為30~50歲的男性、職業為普通上班族或無固定職業者,只有少數幾位為牙醫師等較高社經地位人士,違法下載/上傳的數位版權物以動畫、漫畫、遊戲軟體、戲劇電影為主。
日本警察廳週五(2/22)發表2013年首次P2P軟體非法下載取締成果聲明,這也是自2009年以來第4次規模涵蓋日本全國47個都道府縣的大規模取締行動,2/19~2/21約3天時間內共搜索124個地點、逮捕27名違反著作權法的民眾。 

從協助取締行動的日本電腦軟體著作權協會(ACCS)提供的報告可發現,這次遭逮捕的民眾幾乎全為30~50歲的男性、職業為普通上班族或無固定職業者,只有少數幾位為牙醫師等較高社經地位人士,違法下載/上傳的數位版權物以動畫、漫畫、遊戲軟體、戲劇電影為主。 

另外,ACCS週日(2/24)也發表關於Share、Winny、PerfectDark等3款日本常用P2P軟體電腦節點數量調查報告,指出Share電腦節點數每天約5.9萬個,比去年3月調查的每天約9.2萬個大幅減少3.3萬個;Winny每天約3.4萬個減少至2萬個;PerfectDark每天約4.9萬個減少至3.4萬個。 

ACCS指出,從趨勢圖表可看出在去年10/1日本通過非法下載追加刑事罰等著作權法修正案後,電腦節點數即瞬間大幅減少。不過詳細分析目前在P2P軟體上流通的檔案資料就能發現,絕大多數仍是未經授權的數位版權物,因此在日本非法上傳下載各種檔案的情形仍然十分猖獗,對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有著極大的影響。未來該協會將持續與其他著作權團體加強相關宣導,並協同警察廳持續推行著作權保護活動。(編譯/張嵐霆)

參考連結: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8974

10/09/2012

檢追散布淫照者 2工程師用「BT」下載觸法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仕緯,今天上午指揮全台警方電腦犯罪專案組人員,追緝散布李宗瑞不雅照的網友,台北市刑大資訊室也查獲2名工程師。

2人辯稱因為媒體報導李宗瑞新聞報很大,好奇心驅使下,才會從BT軟體下載不雅照,再分享照片出去,他們都說「不知道會那麼嚴重」,檢警則說仍會持續查緝散布者。

報你知
BitTorrent實際上是一個多點下載的P2P軟體,其特點簡單地說就是,下載的人越多,同時提供上傳的人也越多,速度就越快。在BT下載中,把自己的上傳資源用軟體製作成「種子」,種子數越多,說明正在提供上傳的電腦數量越多。
BitTorrent實際上是一個多點下載的P2P軟體。翻攝網路
檢方發動全台追查散布李宗瑞(圖)淫照者。資料照片

17/10/2011

違法侵犯著作權 分享網站「Foxy」負責人挨告

知名網路點對點分享網站「Foxy」,提供網友下載音樂、電影等服務,涉嫌侵權獲利高達上百億元,日前遭到檢方起訴檢方起訴。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將經營威旭科技的張姓負責人,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

新北市威旭科技負責人,共同研發點對對(P2P)檔案分享軟體,放置在張姓男子等人共同經營的「Foxy」(小狐狸)網站,網友只要下載該軟體,即可透過關鍵字搜尋,下載免費的音樂、電影和圖片等資訊。且該軟體有強制預設自動分享檔案功能,網友不僅能任意下載他人分享的檔案,自己也同時可成為分享檔案的平台。

「Foxy」是第3個被告上法院的點對點傳輸分享軟體網站,先前曾有「KURO」與「ezpeer」曾遭起訴;先前這兩間經營商都和智慧財產權團體達成和解,之後改採合法下載收費經營。「Foxy」後來取而代之,成為最流行的免費下載軟體。而後國內外共廿家唱片公司和片商指控「Foxy」侵權,楊姓負責人因過世未被追訴,李姓業者則在二審與業者達成和解,緩刑5年。

威旭科技張姓男子去年判決時一度獲得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發回板橋地檢署認為,張男從「Foxy」獲得高額廣告獲利,檢方將張男改列為共犯起訴,依違反著作權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威旭科技則被判罰5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原文網址: NOWnews【地方新聞】違法侵犯著作權 分享網站「Foxy」負責人挨告 http://www.nownews.com/2011/10/07/11478-2747652.htm#ixzz1b2mOBU2u

09/04/2011

RIT(IFPI Taiwan)針對FOXY被判有罪之新聞稿

RIT(IFPI Taiwan)針對FOXY被判有罪之新聞稿
2010/3/19
RIT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IFPI Taiwan)

音樂及電影產業於2007年2月控告台灣最大侵權P2P業者Foxy一案,由板橋地檢署於2009年4月偵結起訴,費時2年2個月。在起訴11個月後,今日下午由板橋地方法院一審宣判:Foxy (景昌科技)與其李姓負責人因違反著作權法皆被判侵權有罪,景昌科技判處七十萬元罰金;李姓負責人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本案自提出告訴到一審法院判決計歷時3年1個月!
Foxy廣招會員,藉廣告獲利
自從Kuro、Ezpeer等違法P2P網站停止非法經營後,有許多經營違法P2P網站之業者試圖吸引Kuro、Ezpeer原有會員,而景昌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李姓負責人認有利可圖,遂開發出中文介面之Foxy軟體,提供免費下載使用,而不要求使用者付費加入會員,會員使用Foxy軟體時,將會自動連結至李姓負責人經營之Foxy官方網站首頁,增加該網站瀏覽人數,以利其對外招攬廣告業務藉以獲利。
音樂、電影產業損失慘重
每日同時使用Foxy電腦程式之使用者約有四十萬人之多,並大量下載音樂、電影…等未授權檔案,嚴重侵害著作權,造成音樂、電影市場大幅萎縮,單計算唱片產業合法現上收益至少損失80億元以上。過去唱片產業一年銷售金額超過100億元,如今僅有10餘億元,也使得台灣的合法數位音樂環境難以發展。雖然Foxy被判有罪,但是唱片業並不欣喜,因為侵權的損失無法彌補,況且Foxy也並未停止繼續侵權,所以政府主管機關應主動遏止侵權行為。
資安、病毒問題叢生
Foxy更有嚴重之資訊安全問題,由於該程式預設分享功能,讓民眾誤將整個資料夾、硬碟及其他儲存裝置均提供分享,因此使用者之個人機密資訊極易外洩;且因該程式無任何過濾、驗證機制,易造成有心人士藉機散布電腦病毒、木馬、蠕蟲等惡意程式,對於使用者電腦安全之威脅甚鉅;再者,由於該電腦程式設計上並未限制上傳之頻寬,使用者之網路頻寬常會遭P2P佔用,進而影響整體網路連線。
RIT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IFPI Taiwan)聲明如下:
1. 感謝板橋地方法院及板橋地檢署秉公審判、伸張正義。
2. 嚴正警告Foxy經營者應立即關閉平台停止侵權。
3. 民眾應即停用並移除Foxy與其他非法P2P軟體,以免遭受司法訴追,RIT將持續取締所有網路侵權行為!
4. 所有機關單位及公司行號應禁止使用Foxy與其他非法P2P軟體,並封鎖P2P相關通訊協定之使用。
5. 呼籲所有廣告主勿透過Foxy刊登廣告,並應立即中止在該平台上之廣告託播,以免助長Foxy之侵權行為,影響企業之聲譽。
6. 政府主管機關應依著作權法第97條之1規定,對目前尚在侵權之Foxy軟體,立即採取行動,停止繼續侵權。
本會特此呼籲任何欲經營網路音樂的業者應該與著作權人取得合法授權,不應心存僥倖從事違法行為,特別是著作權法修正案中新增P2P侵權責任的規定已非常明確。社會大眾勿任意非法下載音樂、電影等,並且為個人資訊安全著想,如曾安裝使用Foxy或其他P2P程式,應立即移除,以免個人機密及隱私外洩。
最後,本會對於今日的判決絲毫沒有任何一點喜悅。因為,由於現行法律對於此類科技犯罪的規定及構成要件規定嚴苛,提高著作權利人主張權利的困難,以致耗費檢察機關2年多的時間進行調查證舉。法院審理又耗費近1年的時間才做出判決!但今天的一審判決並無法彌補過去4年多因FOXY造成唱片業者在網路音樂上80億元以上合法權益的損失。更何況,後續還可能有第二審甚至第三審的繁瑣法律程序要進行,對著作權利人的損失而言實緩不濟急。本會因此呼籲政府主管機關及立法機關,應盡速積極制定一套能真正保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讓一般消費大眾能享受到合法、安全、有品質的網路音樂!

04/01/2010

驢子P2P病毒 瓦解電腦主機

 更新日期:2010/01/04 15:30 林永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04/115/1y65l.html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使用P2P分享平台軟體「驢子」(eMule)的電腦族要小心,一種專門透過「驢子」平台傳播的蠕蟲病毒,正在逐步肆虐,受感 染後將會瓦解使用者主機,主動刪除一些檔案,嚴重者甚至電腦無法作用。防毒專家建議,電腦族盡量不要使用P2P軟體及平台,並隨時更新防毒碼及掃毒。

防毒軟體公司賽門鐵克指出,這種透過「驢子」軟體及平台傳播的蠕蟲病毒,名為「W32.Noobert」,就是利用P2P分享平台趁機傳播病毒,能感染受害電腦主機磁片上的.exe和.scr文件。

當 受感染電腦運作時,此一病毒會被解壓縮到暫存檔目錄下繼續傳播,嚴重的是,它還會隨機刪除以*.avi,*.xls,*.jpg ,*.doc為尾碼名的檔案,並且會透過修改登錄表 (registry key)以及修改系統檔sfc_os.dll來關閉Windows的檔案保護功能,讓使用者遭受嚴重損失。

防毒專家建議:使用全球安全智慧型網路,抵禦病毒威脅。建議盡量不使用P2P軟體下載檔案,若必須下載時,先掃毒確認檔案沒有惡意程式,刪除遭感染程式並修復至被感染前的狀態,保護原始檔。隨時更新最新的病毒碼,勤於掃毒以免病毒感染。

14/12/2009

三大BT視頻下載網站遭關閉

中國廣電總局在12月掀起查禁BT影視下載索引網站的「整頓風暴」,大陸已有400多家相關網站被關停,另有200多家可能在本月下旬面臨同樣命運。許多大陸網友擔心網路資源的「免費午餐」時代行將告終。
大陸在自2007年底開始實施「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兩年來共關閉530多家視聽節目服務網站,最新一波「整頓風暴」在12月第一周展開,廣電 總局開始嚴查網路視聽許可證,以無許可證為由,相繼關閉大陸三大BT視頻下載網站伊甸園、悠悠鳥與BT中國聯盟 (BT China)。預料大陸視頻下載軟體三大陣營之一的電驢(VeryCD)也將於20日被關閉。
20日前必須申請補辦許可證
按照相關規定,各網站可本月20日前申請補辦許可證,未能在最後期限之前申請到許可證而面臨關閉命運的,包括VeryCD和另外200餘家網站。
BT China的無預警關閉,並傳出站長黃希威被捕的傳聞,引起大陸網友嘩然,根據網站alexa.cn的統計顯示,過去一年BT China每天的IP訪問量超過25萬個,每日瀏覽量則超過80萬次。
而「人人影視」、和「飛鳥影視」等網站的影視下載區也無法進入。其他主要影視下載社區「TVBT麻辣論壇」則宣布進入「整改階段」,停止一切製作、發布涉及知識產權的影音文件。
廣電總局官員表示,整頓網路視聽服務,主要在杜絕低俗色情節目、線上賭博和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情形。當局更宣布最新法律,表示建立BT伺服器用來散播網路盜版將負刑事責任。
當局打擊盜版 僅4%網友贊成
但對於當局的雷厲風行,有近96%的受訪網友表示反對,僅4%網友贊成封殺BT下載網站。贊成者認為嚴查BT網站有利打擊盜版,BT是一種網上流行的傳輸協定,BT網站已成盜版侵權的大本營,提供可免費下載的電影資源基本上都是侵犯知識產權的作品。
反對則認為官方名為打擊色情、賭博等「有害社會」網站,其實只是為了掩飾查禁敏感政治內容。中國的網路監視和查禁嚴格,Facebook、Twitter等知名的社交網站在大陸都遭封殺。
【聯合晚報/編譯朱小明/綜合報導】

28/11/2009

南縣/南台科大舉辦校園著作權法研習會 推廣法治教育

記者黃芳祿/南縣報導

教育部委託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主辦「98年度中小學及社區法治教育推廣活動」27日在南台科技大學管科大樓盛大舉行。

今年的研習主題是「校園著作權法」,大會邀請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姚志明院長擔任開幕專題演講。安排由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王偉霖教授主講「mp3音樂利用及P2P數位電視、電影下載的法律問題」、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的賴文智所長主講「校園著作權相關問題-教材製作及其他」。

閉幕前的實務座談則由賴所長、林金宗律師事務所的林律師、與南台科大財經法律研究所的張瑞星教授共同與談。由於主辦單位籌畫周詳,各個主講人皆一時之選,這次研習會共吸引台南縣市中小學教師、社區民眾、及南台師生共一百五十餘人參與研習。

大會開幕式由南台科大校長戴謙主持,戴謙校長致詞時特別指出,南台科大為能落實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經過全校各單位將近一年的努力,於11月19 日正式通過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 TIPS)的驗證,成為全國第一所通過TIPS驗證的私立大專校院。

戴謙校長同時說明,自從我國經濟部工業局2007年委託資策會推動「台灣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以來,在台灣只有約四十家知名企業完成了認證。

這次南台科大是與台糖公司及南光製藥公司同時申請推動並通過驗證,說明南台科大在強調產學合作的同時,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已建立完善的制度。

由於體認到對於智慧財產的保護措施,確實是台灣必需認真推動的重要工作;而培養國民能普遍具備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更是台灣當前非常重要的社會基礎建設。因此主辦單位特別選擇「校園著作權法」做為今年研習主題。

事實上,在校園環境中,教師是否對著作權法的相關規範有清楚的認識,不僅影響對學生法治觀念傳授的正確性,同時教師本身在準備教材或從事著作時,經常必須面對有關著作權法的問題。學校的老師與同學,經常可能觸犯相關法令而不知,或者是對於本身的著作權,也不清楚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因此這次有關「校園著作權法」的研討,確實非常具實用價值。主辦單位期待來參加研習的教師及民眾,能把「著作權法」的正確觀念帶回任職單位,並且期勉能與大家一起推動法制教育向下扎根的重要工作。

用P2P下載遭警偵辦 網友:可能是業者的恐嚇文!

日前曾有民眾在網路po文表示,他曾使用P2P軟體下載熱門院線片遭警方查獲,並收到通知書,要他到案說明。根據網友們的調查後發現,內文中有許多地方都交代不清楚,而警方也指出近3個月內沒有類似案件發生,讓網友們懷疑,這可能是版權業者找人貼文恐嚇下載者的招數。

幾個月前曾有網友爆料指出,他因下載電影遭警方約談,通知書上連他下載什麼電影都有明細,當他到案說明時,警員甚至出示電影業的授權書,要罰鍰10萬至50萬元賠償金。

這起P2P軟體下載的爭議,台北市警局澄清表示,最近3個月內,並沒有偵辦到類似的案件,如果有侵害智慧財產權,必須要由著作權人提出控訴,警方才會偵辦。員警不能在沒有任何的證據下進入民眾家中或偵訊,他們會以「不告不理」來辦案,以免侵害人權的爭議產生。

網友的闡述一貼出,讓許多民眾心中十分惶恐,有網友針對其約談內容不清不楚,哪個管轄分局也沒指出,最後便質疑表示,這可能是版權業者找人來貼的恐嚇文,讓P2P軟體使用者能節制一點。

22/08/2009

無罪判決2案例

工商時報【張國仁/台北報導】

全球數碼科技公司負責人吳怡達,被檢方指控提供ezPeer網路平台及軟體,違反著作權法重製罪、公開傳輸罪而遭起訴案,智慧財產法院更一審日前判決,吳怡達無罪;全球數碼科技公司不罰。  這件刑事案件的主要關鍵,就是在於提供 P2P平台的業者,在一件侵權行為的案件中,是否要負擔連帶的刑事責任問題,智慧法院更一審的無罪判決,顯然告知業者只要保持媒介的中立原則,就沒有違法 的責任。這個結果,對檢方來說,無疑是項失敗,或者是對著作權法認知上的重大誤解;但檢方對本案,仍可上訴。  智慧法院以一個高等法院層級的專業法院,對於P2P平台業者的角色的認定,及著作權法規範的闡述,對於網際網路業的發展影響至鉅。因此,該院的判決理由,值得各界參酌。  智慧法院更一審判決理由指出,P2P軟體與網路平台,純粹具有「資訊流通管道」的性質,僅只是一個網際網路媒介,屬於提供網路傳輸的管道,就應適用媒介中立的原則。  因為,科技只為協助人類與他人溝通、分享資訊的工具,而散佈誘因與創作誘因同等重要,如新興科技提供業者能無後顧之憂、無須擔憂負擔侵權責任,將可全心全力地發展新媒介或新興科技,藉此提供社會大眾更先進的使用工具,自對社會大眾有利。  智慧法院第二合議庭認為,不能因為吳怡達提供足可為侵害著作權工具,就要他連帶負責,而是應該就具體個案判斷科技提供業者,是否逾越其中立地位而定其責任。  本案士林地方法院在民國94年6月30日判決,吳怡達無罪。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智慧法院更一審在今年7月23日宣判,檢方無法舉證證明吳怡達與從事侵權的顏盟凱等6人(另案審判)有共犯關係,因此判決,上訴駁回。  智慧法院另指出,台北地檢署及士林地檢署另起訴指控吳怡達及其公司,涉嫌3起重製罪、常業公開傳輸罪、妨害風化罪等,因而將該3案併辦要 求法院審理,但合議庭認為,這3件案子與上述無罪判決的案件沒有裁判上一罪的關係,因此將這3案退回檢方,由檢方另作適法處理;預料檢方會將這3案起訴, 吳怡達短期內依舊難以脫離官非。

24/04/2009

[新聞]去年P2P報稅資料全都露 今年國稅局主動通知

下週開始報稅,去年發生網路報稅的納稅人,在電腦上加裝P2P分享軟體,結果存在電腦上的報稅資料全都被其他人分享!財稅資料中心有去年報稅資料外洩的名單,交給國稅局個別通知納稅人今年務必先移除P2P。財稅資料中心建議,網路報稅到最後一步,資料轉存到隨身碟,萬一不慎加裝P2P也不會有個資外洩的問題。(張雅惠報導)

去年超過半數、合計有兩百六十八萬納稅人用網路報稅,不過,報稅期間卻發生一部分網路報稅資料全都露,問題出在,這些納稅人的電腦加裝例如FOXY等各式的P2P分享軟體。今年的網路報稅人數勢必再增加,財稅資料中心把去年報稅資料被分享的納稅人檔案,轉交給國稅局,要求國稅局各別通知納稅人,今年務必移除分享軟體再來報稅,不然就是用另一台沒有裝分享軟體的電腦網路報稅。

不過,財稅資料中心指出,如果納稅人根本忘了電腦是否加裝過分享軟體,最保險的方法是,報稅過程快結束,要儲存報稅檔案的時候,轉存在其他硬碟或者隨身碟,不要存在報稅的電腦上。財稅資料中心指出,會被分享的是檔案,如果只是報稅的過程,不存檔都不會被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