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1/2009

用P2P下載遭警偵辦 網友:可能是業者的恐嚇文!

日前曾有民眾在網路po文表示,他曾使用P2P軟體下載熱門院線片遭警方查獲,並收到通知書,要他到案說明。根據網友們的調查後發現,內文中有許多地方都交代不清楚,而警方也指出近3個月內沒有類似案件發生,讓網友們懷疑,這可能是版權業者找人貼文恐嚇下載者的招數。

幾個月前曾有網友爆料指出,他因下載電影遭警方約談,通知書上連他下載什麼電影都有明細,當他到案說明時,警員甚至出示電影業的授權書,要罰鍰10萬至50萬元賠償金。

這起P2P軟體下載的爭議,台北市警局澄清表示,最近3個月內,並沒有偵辦到類似的案件,如果有侵害智慧財產權,必須要由著作權人提出控訴,警方才會偵辦。員警不能在沒有任何的證據下進入民眾家中或偵訊,他們會以「不告不理」來辦案,以免侵害人權的爭議產生。

網友的闡述一貼出,讓許多民眾心中十分惶恐,有網友針對其約談內容不清不楚,哪個管轄分局也沒指出,最後便質疑表示,這可能是版權業者找人來貼的恐嚇文,讓P2P軟體使用者能節制一點。